1. 城北黑帮txt,陕西榆林和内蒙古鄂尔多斯未来哪个城市更有发展前途?
目前榆林不如鄂尔多斯,说到底,两者都是资源型城市,就看谁未来能利用好自身的优势好好发展经济。但两者都处于西北内陆,发展上限不会太高,还是要靠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有长远的发展,未来就看谁能利用好当地和国家的政策,吸引大量的人才,谁要是能做到这点,未来谁就能发展的更好!可是就目前看来,双方都没有这个实力……
2. 城北黑帮这本书好看吗?
城北黑帮的创作源于作者的少年时代,其中很多情节是真人真事,书中虽然没有使用很复杂的编剧技巧和文字功夫,确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写出一群流氓的内心世界。
3. 广府人对潮汕人是什么印象?
作为在潮汕生活了几年的广东人,说说自己的看法,潮汕包括以下几个地区:潮州,汕头,普宁,揭阳。
没去潮汕之前,对潮汕的印象是会做生意,比如李嘉诚,马化腾都是潮汕人,广东很多老板也都是潮汕人。
但是到了潮汕生活,了解得比较深入,首先说一下好的印象,潮汕人比较重情义,讲义气,注重家庭,比如很多商家不出外面发展,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比较喜欢吃甜食,喝茶,普遍不是很能吃辣。
但是潮汕人比较排外,不是潮汕人,就算是广东人,一律称为外地仔。(比如买菜的时候,如果你不会说潮汕话,可能价格就会抬高了。)比较传统,男孩子比较大男人主义,潮汕人要求媳妇要贤良,会做饭,孝顺父母,而且最好是本地人,女孩子也是最好不要远嫁。
由于潮汕人的传统意识比较强,所以潮汕地区也是全国离婚率最低的地区,大概一万人只有一对夫妇离婚的。
潮汕人的排外传统,缺少包容性,也是造成经济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一个城市只有包容才能走得更远,比如深圳,可以说是广东最包容的一个城市。
以上仅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4. 如何看待南京江北新区的前景?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在江苏省的发展前景问题,我也想发表一些通过我在核心商务区、居住区及自贸区的方面看的发展情况 。
1.2015年6月南京江北新区成立;从南京江北新区成立以后,关于其他的发展先不说,房价是已经涨起来了,目前核心区的新房30500政府限价;其他二手房在3.5-4.1W左右。
2.关于发展问题,目前江北核心区的路段已经建好,华润国际已经交付了二年多,旁边的绿地海悦已经在建、500米高楼在前不久重新设计施工图纸,按绿地以前的紫峰大厦的时间,个人觉得预估需要在2024年左右高楼建成;
3.长江隧道口的地下立交通道按施工牌的要求于2020年3月份左右完工,目前是在日夜赶工中
4.青奥体育公园已经建成并正常接待了赛事和其他的演唱会举办(长江隧道地下立交通道完成后可直接在地下左转到青奥,以前需要掉头,大型活动的时候就会很堵)
5.长江之舟五星级酒店已经快到施工尾声,目前在日夜赶工,需要接待明年的田径的赛事。
6.长江五桥现在也在施工,于2020年峻工,中间有双向四车道大路串连长江隧道,交通完全对接。
7.通过本人在这里居住工作了解,最后总结一下:
江北新区是国家级新区,同时建立了南京的自贸区,后面的发展肯定是很好的,本人大胆的预测未来的10年是优先看江北新区的。本人很看好江北新区的发展。欢迎大家沟通,有说的不好的请见谅!
5. 黑社会老大出狱在酒吧当保安?
城北人导演: 高伟宁主演: 梁静、战卫华地区: 中 国语言: 国 语上映: 2010年类型: 剧情集数: 24集
6. 当今社会对孩子的过于溺爱是好是坏?
中国古代有句振聋发聩的警句:惯子如杀子,溺爱出逆子。
给大家讲几个中外溺爱孩子,最终害了孩子的小故事、小寓言,希望各位家长或引以为戒,或有所启迪!
中国古代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芒山盗”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北宋宣和年间。芒山有一个盗贼要行刑,母亲和他诀别。盗贼对他的母亲说:“我希望像儿时一样再次吸吮母亲的乳头,死了也没有遗憾了。”母亲答应了,而盗贼却狠狠的咬断了母亲的乳头,血流满地,母亲死了。盗贼对行刑的人说:“我小时候,偷来一棵菜一根柴,我的母亲看见了,却很喜欢我的这种不良行为,以至于后来不能约束自己,才有今天的下场。于是我杀了她。”
中外古人的智慧有时也会非常的默契,著名的伊索寓言里也有这样一个类似的,父母溺爱孩子的小故事:一个偷窃的少年犯被当场捉住,绑缚了双手,被牵到刽子手那里。疼爱孩子的母亲跟在后面,捶胸恸哭。儿子回转身来,说要对她说句心里话。母亲走近去,想不到却被儿子一口把耳朵咬了下来。母亲骂儿子大不孝,犯了罪还不够,又把母亲的耳朵咬下来。那少年犯说:“假如我初次犯错,偷了同学的写字板,拿去给你的时候,你打了我,那我何至于胆子越来越大,被牵去处死呢!”
《古今谭概》一书中则有一个关于溺爱的寓言小故事。翠鸟为避免灾祸,开始把窝筑在树的高处。孵出小鸟以后,它很喜爱,生怕小鸟从高处的窝里掉下来摔死,于是把窝向下移了移。等小翠鸟身上长出了羽毛,非常漂亮,它更是加倍喜爱,越发怕小翠鸟摔下来,又一次向下移动鸟窝,移到离地面很近的树杈上。这样,翠鸟放心了,然而当路过树下的行人发现小翠鸟时,稍一举手便把漂亮的小翠鸟掏走了……
法国教育家卢梭说:“你知道运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
卢梭说的,就是溺爱!
溺爱不是爱,它唯一的结果,就是害子害己!
再讲一个关于溺爱的知错就改的小故事。
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生了个儿子。这个小王子自打出生,就被国王和仆人们娇惯着,百般宠爱于一身。他没有经历过任何的苦难,从来也没有摔过跤,受过伤,就连学会走路时,也是在一大群仆人的搀扶下进行的。
国王的母亲看到自己的小孙子什么都不会,心里非常着急,想着这样可不行,这可不是一个能统治国家的人。老王后便偷偷将自己的孙子悄悄带离了皇宫,没有人知道她把小王子带去了什么地方,就连国王也找不到。
二十年过去了,一个英俊帅气的勇士,骑着白马闯进了王宫,国王一眼认出了,他就是以前被老王后带走的自己的儿子。和王子相认,王子不但会骑射、剑术,就连文采方面也学识渊博,而且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国王这时才明白母亲的用意,过分的溺爱只会害了王子,只有让他经历困难才能真正的成长。老王后用自己的睿智和坚决,培养出了一位称职的好国王!
7. 你怎么看凤台民警扶摔倒大妈遭遇讹诈这件事?
达夫原创:“民警扶摔倒大妈反被讹”—— 如果“恶小”不惩,“善小”必将不彰
这起“民警扶摔倒大妈反被讹”的新闻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民警”、“摔倒大妈”、 “反被讹”,这几个本不应该连在一起的关键词却连在一起,严重刺痛着人们的神经。警察在我们心中一直都是人民的保护神,有困难找警察,几乎是小至四、五岁的幼儿就知道的基本常识。
这位凤台城北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看到被摔倒的大妈,主动去扶起来,本来可能对警察同志日常工作中的最正常不过的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但是,因为那位摔倒大妈的亲戚居然去派出所,讹诈上警察同志,说什么“被警车碰倒,摔伤脚”,如果没有监控视频,我想这位民警同志是不是百口莫辩,我想这位民警同志是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如果没有监控视频而被讹诈上的话,轻则可能需要赔偿这位大妈一定金钱,重则可能丢掉工作甚至被法律处罚,那将是多么冤枉多么糟心的一件事情啊?幸好有监控,这种后果没有发生。
这起“民警扶摔倒大妈反被讹”的新闻事件,辛亏在有监控视频的情况下,让讹人大妈及其亲戚哑口无言,不然要是没有监控视频,可能现在舆论又是另一种导向,一些怀有“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的人们可能会认为这位大妈骑车肯定是被这位警察警车碰倒而摔伤脚,不然按照“南京彭宇案”法官的观点,不是你碰倒你为啥要去扶她?如果跟没关系你去扶她干嘛?你扶起来那就是你的责任。
也就是自2006年末“南京彭宇案”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各种类似“扶摔倒老人被讹”事件常常发生,这个判例导致的后果太严重了,其负面示范效应影响十分恶劣,虽然“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后来承认确实碰倒了那位老人,但是当时大范围的新闻报道都是彭宇好心扶老人却被老人家属讹诈上了,因为新闻的大范围传播效应,人们已经忽略了或者根本就没有关注到是彭宇碰倒了老人,却让一些心态不是那么阳光的人记住了,以后如果在路上摔倒了,不管是不是因为自己造成的,只要有人敢扶那这个扶的人就是有“责任”,就可以去讹一把,讹上了心里舒畅还有经济补偿,没讹上也没有任何责任,这个“南京彭宇案”的负面示范效应造成的影响不可谓不坏。
这起“民警扶摔倒大妈反被讹”的新闻事件,这位大妈及其亲戚连保护人民的警察同志都敢去讹诈且差点可能得逞,以后再有人摔倒的话还有人敢去扶吗?会不会使真正摔倒且需要扶的好人也遭到一定程度的波及,社会风气、道德水准是不是会进一步滑落?
因为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制度可能还不够完善,还不够健全,没有人也没有单位能够去追究无故讹诈别人的责任,甚至连警察同志都无法追究,只能对其进行所谓的“严厉批评教育”。纵观此类事件中,一直都有人希望有人、有单位或者有法律能够对这种明目张胆的讹人行径,通过道德谴责、治安拘留或者列入黑名单等惩罚措施,使这些人付出些应有的代价,对社会风的净化是不是更有教育意义。如果无故讹诈入刑,这种被摔倒被扶起的人还敢再去讹诈别人吗?我想这种所谓扶与不扶的纠结问题也肯定不复存在。
有些人抱着能讹诈就讹诈,讹诈不成也没任何损失,自己摔倒被人扶起就讹诈你,反正也不犯法。如果道德谴责这种行为没有效果的话,那是不是应该有法律法规对这种人进行制裁,向前面所述,至少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比如禁止坐飞机、禁止乘火车、禁止坐公交、禁止银行贷款等等手段都可以,如果对这种行为零容忍,社会风气是不是会变得更好一些?那些想讹人的人在讹人之前是不是会三思而后行?
这个警察执行公务过程中碰到这个摔倒大妈,随手把她扶起来,真的是有责任心的体现,可能也真的是其多年的职责习惯使然,当公民人身受到伤害时,我们的人民警察都会主动给予救助。虽然这次被讹诈事件,会让这位警察同志心里很郁闷、很受伤,但是我想未来即使再碰到这种情况,这位警察依然会伸出援手。
在各种媒体报道和网友评论中也不难看出大家这位警察同志的支持,说明我们广大人民群众还是持有真善美的高尚品质的人群居多,但是怪就怪在一般发生这种事件的时候,大家在网络一致表现的对这种自己摔倒却讹人的事件的愤慨,但是偏偏这种讹人事件却时有发生,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我们能够做什么?
想必诸葛亮告诫刘婵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这句格言估计很多人烂熟于心,我想,因为法律制度的缺失,因为道德谴责的失效,因为某些不恰当的和稀泥负面示范效应的影响,那些讹诈人的“恶小”行为往往不会受任何惩罚,那些帮助人的“善小”的行为一般也不会受到任何奖励。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好心人被冤枉的事件时有发生并要承担责任,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好心人被证明清白被帮助的讹人者也往往没有任何责任,其实就是对“恶小”的行为惩罚不够重,其实就是对“善小”的行为奖励还不够多。“恶小”不惩,“善小”不彰,真心希望未来这种讹人的糟心事件不要再发生,真心希望未来这种帮人即使不求彰显也不要再被人诬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