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该不该抚养大姑姐的孩子?
这话怎么说呢?帮了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她再婚没领走孩子,估计是怕孩子在新的家庭受委屈吧?这世上没有不疼孩子的妈妈,她(他)是当妈的身上掉下来的肉,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孩子是母亲最割舍不下的牵挂。
如果你有余力,并且愿意帮助抚养的话,我相信,你的大姑子会感恩的,一家人在困难的时候,扶一下帮一把,你的好她会记一辈子,这世上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人少,你应该也当妈妈了吧?同理心来讲,孩子没有了完整的家,没有了完整的父母疼爱不是孩子的错,作为她的家人,给孩子点温暖,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如果你觉得你没有能力,帮忙照顾大姑姐的孩子心里委屈的话,钱可以不付,的确没有亲戚帮忙养孩子的义务,但给点关爱还是可以的,你说呢?亲人,打断骨头连着筋,退一万步讲,孩子是无辜的,我相信善良对人,是没有错的。
2. 父亲从未出抚养费?
从孩子的情感上讲,他内心很复杂。一边是他的亲生父亲,一边是他从来都没有养育过他,两口子离婚以后又不履行抚养义务,母亲带着他改嫁,继父对这个孩子特别好,这孩子也是有情有义的,对母亲和继父好,这是孩子的感恩和报答。
亲生父亲当年不抚养人家,还给人家拒之门外,还把孩子送人,孩子能不回忆往事吗?能不生气吗?
这样的老人,他自己的良心能过得去吗?怎么好意思,再回来让孩子抚养他?觉得这个孩子从情理上讲,他这样做,能够被我们理解,要是我遇上这样的事,我也会恨亲生父亲,说你养孩子,小孩子养你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你做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做,抚养孩子的义务也没有尽,孩子跟着母亲在一起生活,你也没掏抚养费,这些年也没有去看过孩子,你的良心去了哪?现在回来让孩子抚养你,孩子不抚养你,这杯苦水你自己饮下去吧,都是你自己造的孽,万事都有前因和后果。看看我们身边的一些人,离完婚以后是什么嘴脸?
我知道的一个男人,他和前妻离婚以后把孩子就扔给前妻,这些年都不管不顾,他又找了一个妻子,又生了一个儿子,对现在这孩子可好了,原来的那个儿子根本就不管。住的距离特别近,孩子去找他了,喊爸爸他都不理。这样的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缺席,一心把所有的爱心都投入到另外一个儿子身上,另外一个儿子不养他,他现在又跑回来找这个儿子。你凭什么找人家呀?你养人家小时候了吗?人家那个孩子辛辛苦苦的跟着妈妈一起长大,受尽了苦,这就是人性,人不能太无情了,也不能无知。
男人要对家庭负责,要不然就别要孩子,要了孩子你就得对孩子负责呀。要不然这成什么事儿了,就是这个儿子能够养这个父亲,这个父亲也是带着愧疚的心情的,我就不相信你良心不受谴责。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没见过这么无情的父亲,什么事别做的太过分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这个儿子肯定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从人情和道德上讲,这个父亲做得太离谱,儿子拒绝养他也是有道理的。
作为父母都应该长点心,别等老了,让自己的儿女指着鼻子谴责你,年轻的时候竟顾自己快活了,没管孩子,现在想来孩子这讨要亲情了,你不觉得很丢人吗?
3. 请问离婚时如何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由于妻子太强势无法忍耐,离婚如何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既然无法忍受也没有必要再去劝和,离婚也是让彼此脱离痛苦的最佳方式。
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先说房子怎么分:婚房如果是结婚前男方买的归男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男方和女方各有一半房产权。
婚后建造或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产权。
婚前男方置办的一切家具家电归男方所有,女方婚前娘家陪送的一切物品归女方所有。
如果家里有车,婚前买的归男方所有,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有一半。
家里的存款与债务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结婚时,女方带来的聘礼归女方所有。
再说孩子抚养权孩子到底应该归谁抚养?由法院根据男女双方的生活能力决定,谁抚养孩子的能力优越,就归谁抚养。
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给孩子拿抚养费,具体要拿多少抚养费?由法院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而决定,一般正常情况下要拿到孩子成长到18岁,如果孩子能提前独立生活,也可以提前终止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到底应该归谁抚养?跟孩子的年龄大小有一定关系,如果孩子年龄过于太小,一般都归女方抚养,但最终决定权,还是由法院决定。
4. 孩子的抚养权在女方?
首先找男方商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向男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起诉男方败诉的可能性很大,没有胜诉的希望,从法律上向对方进行施压。其次,告诉他最好通过和平的方式把孩子送回女方,男方也是孩子的父亲,如果起诉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严重的创伤,这是父母任何一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对方就是不送还孩子给女方,女方可以起诉,申请法院强制实行,收回孩子的抚养权。
5. 哪一方就要抚养孩子吗?
谢谢邀请!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随哪一方,哪一方就要承担抚养孩子吗?
首先我要说的孩子户口和抚养没有强制关系,但是为了方便孩子学习有利孩子成长,应该拿全资料(离婚证,户口簿,判决书等)带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签手续。即使是孩子户口落户到条件好的那一方,但是孩子的抚养义务还是要看当初的判决,尚小,未成年,成年都是要根据判决结果,支配给对方抚养费,是不是约定十八岁已成年。
孩子懂事有权知道父母虽离婚,依然可以自由看不住在一起的另一方大人,同样和另一个人一起生活,因为父母都是爱孩子的,都有着抚养的义务和权利!
6. 离婚协议上可以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吗?
谢谢邀请!
协议离婚是较为恰当的选择,但协议上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其离婚前的夫妻双方,
在没有威胁、欺骗、干预、引诱……,而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自愿作出的承诺。这种承诺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约定。
据此、其共同抚养孩子的相关义务、权利、责任……,是可以写入离婚协议书的。且还可以写上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和孩子自愿跟随爸或妈的意向。以及抚养人、监护人的姓名、相关费用标准、物价上涨因素、……,交纳方式、时间……等。
具有完整的信息(事宜)则更有助于双方履约。其好处是:以防耍赖、或男女双方再婚后,出现意外、悔约、产生错觉、误解与不测……。
任何一个问题都具有多面性。将孩子的共同抚养费问题,写入协议,对以后是有较好正面影响的。
但由于各自的立场、观点不同,这种影响也会是多重性的,亦有好的正面影响;也有非正确理解下,所谓的负面影响。但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只要不是另有所求,没必要过度担心其他的意外影响。否则、不离婚而白头偕老,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主题中的第二个提问,是个广义性的未知数问题。比如:只有前提,没有指向、性质、目的……。究竟是担心以后什么问题呢,或局限于什么人呢;
但无论是指孩子、或是他的爸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这都应该要让他们知道的。因为他们都应有知情权。假如担心有什么影响,而不写入协议,或只表示口头离婚协议、或有什么要隐瞒,则更是一种幼稚、谬论,或谬误。
所以,笔者很难猜测你究竟担心的是什么具体问题,会受什么影响,则不便于具体分析,故请见谅。
简言之,凡是离婚的任何一方,在今后的再婚生活中,都将有着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而某些印象深刻的问题,或许就是挥之不去的阴影、或有“旧伤新痛”的可能。
7. 女方没有工作?
关于这个问题,有部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已经解答过这个问题。全职妈妈的最大问题就会在离婚时暴露出来,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非常不利。《婚姻法》中对子女的抚养有一些原则性规定,一般处于哺乳期或者幼儿期的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这时候即使母亲是全职妈妈,只要判决男方出适度的抚养费就可以了。这是法律考虑到母亲一般带孩子比较多,孩子也比较黏母亲的缘故。除此之外,法律也规定要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例如住房,收入等情况,来决定有利于子女的判决方式。如果孩子比较大,那么全职妈妈在离婚的时候就比较被动,因为妈妈没有稳定的收入,会被天然视为弱势一方,会被认为没有能力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从而会把孩子判给爸爸。这种基于社会的现实其实也提示女性,无论何时,经济独立都很重要,经济条件是决定自身地位的基础。为了孩子的良好成长,妈妈们也不要轻易被爱情中的那句最假的“我养你”而迷惑。